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报送。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合规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工作,公司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