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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宁特钢西宁特钢(SH:600117)2025-08-28 10:0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十五日。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它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 本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除本公司外,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