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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西宁特钢西宁特钢(SH:600117)2025-08-28 10:0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宁 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