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7]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1]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1]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14]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持续共同遵守相关规定[14]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股份转让比例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7]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7] 限售解除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7] 锁定权益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0]
百洋医药(301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