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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股份(3013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矩阵股份矩阵股份(SZ:301365)2025-08-28 09:5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2]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5]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5]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不履职,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5]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