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301395) -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 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