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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6880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微公司中微公司(SH:688012)2025-08-28 09:5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20]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5][6]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7][8]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简明易懂[12]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25]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3] - 公司预计半年度或季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3种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23]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若最新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3][24] - 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4]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5] 审计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披露董事会等专项说明及相关文件[20][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等时点及时披露信息[2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并通报[33]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上交所审核披露[35]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制作文件、合规审核、上交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3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39] - 董事会应评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并披露自我评估报告[3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40]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45]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46]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7]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全体董事等[50]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1] - 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处罚[5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51]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