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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集团(60370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宁水集团宁水集团(SH:603700)2025-08-28 09:54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6][8] - 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或过去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20]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满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满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2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还需按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6] 其他规定 - 新年度第一个月内,财务部将新年度关联交易基准价格报董事会备案,并汇报上一年度执行情况[21] - 董事会或1/2以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定价发表否定意见,公司应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肯定意见后再进行[22]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通过上交所系统填报或更新信息[13]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2]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37]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经理层组织实施[37] - 经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相关部门实施[38] - 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提前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38]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董事会秘书负责[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