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与注册信息 - 2024年7月,公司以总股本421,432,670股为基数,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547,862,471股[1] - 《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862,471元,原注册资本为421,432,670元[3] - 《章程》修订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47,862,471股,原股份总数为421,432,670股,全部为普通股[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扩大董事会规模,增设一名职工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3] 公司运营规则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时可诉讼;对决议违法违规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1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一定比例、为特定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一定比例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4] 利润分配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4] - 当公司当年中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50%及以上时,可启动中期利润分配[44]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44] 其他 - 公司主要办公地址于2025年6月搬迁至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环大道579号,注册住所地址拟同步变更[2] - 公司通知以不同方式送出有不同的送达日期规定[53] - 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合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4]
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