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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6009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爱柯迪爱柯迪(SH:600933)2025-08-28 09:19

制度适用人员和机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和证券部等七类人员和机构[5]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7]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8] 信息披露文件及发布渠道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27] 重大合同披露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27] - 出售产品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27] 子公司信息提交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5] 股份变动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9] 股东情况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4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4]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44] 信息披露常设机构 -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邮编315033[47] 子公司重大事件报告要求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就重大事件决议,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证券部[36] 定期报告审核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后,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48]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51]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54] 年度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5] 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59]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6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主体等[62] “及时”的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