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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联翔股份联翔股份(SH:603272)2025-08-28 09:0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3]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聘期与辞职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6] 职权与履职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6]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由副总经理代行职务[6] 报告义务 - 总经理应按要求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性[9] - 总经理应按要求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22] - 出现特定情形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11] - 总经理在特定情形下有义务向董事会直接报告[24]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6] 办公会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10年[32]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33] - 总经理薪酬应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并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放[34] 责任与细则 - 总经理违反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5]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36]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7] -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