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专门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免除[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专门会议[3] 参会与委托 - 一名独立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独立董事委托参会[5] 审议与决策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交董事会[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9] 表决与资料保存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6] - 专门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9] - 制度抵触时按规定执行修订并报董事会[10]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