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3005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委派 - 公司结合出资比例及管理需要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决定,由子公司董会或股东会选举或聘任[4][5][8] 报告管理 - 公司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财务报告[11] - 控股子公司定期报告需及时准确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到公司财务部[21] 战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母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3] 投资决策 - 子公司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交易按规定权限提交母公司审议[15]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需配合并执行审计决定[17] 信息报告 - 公司实行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信息[19]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21] -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1] 下属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逐层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监督[23] 制度适用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后者为准[23]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