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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30055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古鳌科技古鳌科技(SZ:300551)2025-08-28 08:51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利润分配条件与比例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6]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11]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3] 利润分配相关程序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说明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分配相关信息[23] - 披露本期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情况,说明比例及合理性[23] - 以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需说明计入金额和比例[23] - 确认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23] 高送转方案要求 - 披露高送转方案需说明相关股东前三月持股变动及未来减持计划[24] - 说明方案披露前后三月相关股东限售股限售期届满情况[24] - 明确高送转方案对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无实质影响[24] - 说明高送转方案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24] 其他 -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标准[10] - 本制度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6]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