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600219)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8] - 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职责履行 - 监督审计活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1] - 审计工作组提供书面资料为决策做前期准备[13] 年度报告相关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14] - 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4]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提交决议及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其他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