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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笛集团(02487) - 科笛集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科笛集团科笛集团(HK:02487)2025-08-28 08:39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9]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位,至少有一位不同性别的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大多数[10]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其中一位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3天送出[1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经授权可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向雇员索取资料[17]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16] - 负责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建议[16] - 进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年度评核[16] - 提供职权范围并公布于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0] - 制定或协助制定并检讨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18] 董事相关事宜 - 股东按“轮值告退”条款重选董事[21] - 处理与董事继续任职有关事宜,含暂停或终止执行董事服务[21] - 委任董事担任执行或其他职务[21] 会议记录 - 由正式委任秘书保存,董事合理通知可查阅[21] - 应详细记录考虑事项及决定,含成员疑虑或反对意见[21] - 会议结束后应分别发送初稿和终稿供成员表达意见和记录[21] 汇报机制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建议,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