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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飞(3021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航成飞中航成飞(SZ:302132)2025-08-27 14: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19]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2]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4] 实施与权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权益[27] 争议与披露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