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适用人员和机构 -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六类人员和机构,含持股5%以上股东[7]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8] 信息披露类型 -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等多种类型[9] 信息发布渠道 - 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供公众查阅[10]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12] 定期报告相关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含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5]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 - 上市未盈利公司应披露未盈利成因及对多方面的影响[2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发表意见[21] 业绩预告相关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6] 审计报告相关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7]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8] 临时报告相关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等重大事件公告[27] - 公司需披露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报告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35]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含波动说明、关注核实情况等内容的公告[35] - 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35]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经多环节审议后由董事长签发披露[38][39] - 临时报告披露前需经各单位报送、董秘办公室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等程序[40] 相关人员职责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相关规定,董事和高管要保证报告按期披露[43]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董事会要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管理制度[45] - 董事会秘书要做好信息保密,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5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48] -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定期和临时报告资料收集与编制,提交董事会秘书初审[49] - 各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总裁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50]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董秘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51] - 各单位应设置专门联络人负责与董秘办公室信息披露联络沟通[54] - 子公司出现重大事件,就任子公司董事的公司管理层人员应书面报告[55] - 董秘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履职记录的档案管理[59] 其他规定 - 暂缓披露申请获交易所同意后,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56] - 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61] - 公司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规定程序[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62] - 上市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62]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3]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举行说明会介绍多方面情况[63] - 公司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66] - 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特定信息[66] - 公司违规披露信息可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66]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追究责任,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报交易所备案[6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1]
盘龙药业(0028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