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002864) - 董事会可持续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可持续战略发展委员会设置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5] 主要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方案并提建议,推动ESG体系建设[7] 决策流程 - 前期需有关部门或控股公司上报资料并洽谈后报委员会[9]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应有记录并书面报董事会[1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