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603839) -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象和 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 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即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 于两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