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603839) -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为进一步规范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部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 露工作。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事务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代 表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 券服务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