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603839) -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离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离职事项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二节 薪酬管理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 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