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多项制度修订对比表在文档对应页,如内部问责制度在第2页[2] - 2025年2月28日按证监会办法重新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新制度13章,原7章[19] - 修订后《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和责任追究范围去掉监事[2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22]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2] 募集资金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26]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7] 合规管理 - 合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调整到证券法务部[30] - 证券法务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31] 独立董事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深交所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33][3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5] 董事和高管股份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00股以下可一次全转[9][10] - 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及新增股份[41] 子公司管理 - 部分子公司可设1名董事,遵循提级管理原则[7][44] - 董事对议案反对等情况需提交书面报告[47] 会议及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61] - 股东会投资审批权限为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62] 担保管理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64]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由公司党委、董事会等实施,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67] - 制定反舞弊制度,将四种情形作为重点[15][71]
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