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峰化学(00206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华峰化学华峰化学(SZ:002064)2025-08-27 13:08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一年内累计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关联交易定价与结算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按成本加成或协议价[8] - 关联交易价款逐月结算,每季度清算[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与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情况[10][13] - 披露需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18] - 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18] -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说明全年预计金额[1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或标的交易累计计算[20]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预计额度,使用期不超十二个月[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2] - 部分交易可免予审议披露[23] - 关联交易决策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至少十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