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0020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6] 信息报送与披露规定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0]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等配合做好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3]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 - 部门间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与外部单位间需公司负责人批准[8] 档案记录与保存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档案[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自查与追责 - 年度报告等后五个交易日内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8]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并追责,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8]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