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获批发行3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62543897亿元[4] - 公司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认购6000万股,出资时间为1999年9月15日[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62543897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征集委托出席股东会并代行权[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9]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81]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8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1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4] 其他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9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02]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0]
华峰化学(002064)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