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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3004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金石亚药金石亚药(SZ:300434)2025-08-27 13:0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6] -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五日内发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30%需审议[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3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7]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或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审议[7]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7] - 累计购买、出售资产额按交易类型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9]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10]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0]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1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25]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公司实施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2] 股东权利与监管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 证券交易所可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34] - 中国证监会可责令未履行职责的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