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投 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