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002328) - 总裁工作细则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裁的工作程序和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经营层的组织及行为,确保公司经理层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监督和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总 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总裁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拟定 年度利润指标,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总裁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投资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