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昆船智能(30131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SZ:301311)2025-08-27 13:0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等[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需股东会决议[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11]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11] - 总经理有权决定董事会决策权限之下的关联交易[11]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披露与程序 - 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披露报告[15]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算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提交审议[16]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9]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等情况可免于按制度履行义务[19]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出,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