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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侨银股份侨银股份(SZ:002973)2025-08-27 13: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89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8,665,563元[11] - 公司成立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7] - 公司住所为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邮编510627[9][10]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90,000,000股,郭倍华持股48.45%,刘少云持股37.05%[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408,665,56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面值为每股1元[19] 股东与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4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和承诺[47]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8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13] - 每个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9]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1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1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7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7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74]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15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9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