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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瑞晨环保瑞晨环保(SZ:301273)2025-08-27 13:05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 1/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