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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瑞晨环保瑞晨环保(SZ:301273)2025-08-27 13: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向董事会提建议[9] - 控股股东应尊重其建议[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召开[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必要时可邀人列席或聘中介[13][16] - 会议有记录,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