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30127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证券 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 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事项进 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 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