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4] - 工作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与信息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13] 工作渠道与方式 - 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9]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10] - 可安排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11] 特定活动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3]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0]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31] 档案与信息发布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1]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1]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涉及不宜公开信息[39]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42]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活动表并刊载[22] 组织与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26]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28] 其他工作要求 - 需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定期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29] - 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冲突信息[29] - 不得透露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29] - 应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9]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29]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29] - 相关人员需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29] - 相关人员需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1]
瑞晨环保(3012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