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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德固特德固特(SZ:300950)2025-08-27 13:05

第一章 总 则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 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 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