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固特(300950) - 德固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 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和内幕信息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 任人应当在当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信息知 情人应当配合公司证券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 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