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规范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