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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康盛股份康盛股份(SZ:002418)2025-08-27 13:04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专项制度。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第二条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严格限制其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 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