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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康盛股份康盛股份(SZ:002418)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上市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或者更换两名及 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 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