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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康盛股份康盛股份(SZ:002418)2025-08-27 13: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第一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 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