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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康盛股份康盛股份(SZ:002418)2025-08-27 13:0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机制建设, 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迅速、科学、有序地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 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处理制度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应急管理体系建 设工作,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监督并落实应急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公司本制度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甚至导致公司无法继续开展生产经营,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对 的各类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自然灾害,如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 等; (二)事故灾难,如生产、交通等各类人身安全事故、设施和设备事故、环 境污染和破坏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