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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粤桂股份粤桂股份(SZ:000833)2025-08-27 13:05

制度规定 - 制度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秘,董秘核查提示风险[5] - 董事和高管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遵守转让限制,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10] 增持与交易限制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12]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3] - 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管理与披露 - 董秘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定期检查披露情况[16]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 深交所对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1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22] - 附件包含公司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和回函[23] - 问询函需确认交易具体情况及知悉相关法律法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