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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000833) -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粤桂股份粤桂股份(SZ:000833)2025-08-27 13:05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3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部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 交易报告标准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常规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常规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5] - 常规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常规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报告[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8] 其他报告标准 - 提供担保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履行报告义务[16] - 重大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9] 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责任人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对次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上报[27] - 批准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相关责任人需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28] 信息报送要求 - 发生应报告重大信息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1 - 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单及相关材料报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