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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600546) - 山煤国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山煤国际山煤国际(SH:600546)2025-08-27 13:03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分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需审计,中期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1]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期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季度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记载10项内容,中期记载7项内容[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9]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20]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违反规定,应纠正并披露经纠正的财务资料等[16]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一定金额需及时披露[2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34] 会议相关披露 - 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股东会通知[25]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公告[26]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公告[32] 其他披露 -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在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37] - 预计年度或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按规定时间进行业绩预告[37]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有重大差异,按规定披露更正公告[38]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及权益变动或收购,相关方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后公司及时履行公告义务[39] 信息管理 - 分公司、子公司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6] - 控股子公司实施重大事件按审批情况报送相关文件[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49]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等[41]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投资者[41] 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6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6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及制度实施情况[63]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63]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公司重大事件信息并判断是否披露[52] 文件审核与保存 - 直通信息披露范围公司自行登记和上传文件,交易所不事前审核[54] - 非直通信息披露范围交易所专管员进行形式审核[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65] 关联方与时间要求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72][73]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72][73] - 及时披露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72]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7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7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