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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3006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民德电子民德电子(SZ:300656)2025-08-27 12:3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经理”,删除“监事、监事会”等内容[2] - 公司注册地址修订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1)号,邮编518057[2]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时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112.5072万股,股本全部为普通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19] - 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9] 制度修订与新增 - 本次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新增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制度[31] - 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