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1,743,872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8] 担保与资产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1] 股东大会(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1][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董事相关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 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独立董事4名[2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6] 总经理与报告披露 -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30]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30]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1]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2]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32]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3] - 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等多种原因可解散[34] - 持股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5]
金石亚药(30043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