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 -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实现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9][3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含官网、新媒体等[5]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8]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披露,不得提前在其他发布[8]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重大信息,两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27] 说明会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17] -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履行多项职责[20] 人员要求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种素质和技能[18] - 定期对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8] 现场接待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实行事前预约并签《承诺书》[22] - 《承诺书》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24] - 接待资料由证券事务部存档,期限十年[25] 文件发布 - 特定对象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经核对、复核同意后才可发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