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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6032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合盛硅业合盛硅业(SH:603260)2025-08-27 12: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5][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2]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1]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独立董事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相关事项[17]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21]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6]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31] - 合盛硅业该制度文件时间为2025年8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