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5]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担保单笔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交易对价或抵偿债务,公司应披露相关资产审计或评估报告[10] - 交易达第六条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8] - 交易达第六条标准,交易标的为非股权资产,需披露资产评估报告[8] 其他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1] - 购买或认缴出资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3] - 放弃权利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权益比例下降,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指标适用规定[13] - 部分放弃权利,以前两款规定金额和指标与实际受让或出资金额适用规定[13] - 其他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累计[13]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标准,仅披露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未达标准事项;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仅提交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未履行程序事项[14] 特殊交易处理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不涉及对价支付、无义务交易,可免按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定,但需信息披露[6] - 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14] - 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交易,除规定外免于披露和履行程序[15] - 交易除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外,由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经办公会决定;日常生产经营贷款、购销事宜超授权由董事会审议[15] - 涉及关联交易决策事项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5]
合盛硅业(603260)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